本原实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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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原实体

页面状态: 研讨稿 所属部分: 《新宇宙观理论》 / 《组分与结构理论》 更新时间: 2026年7月10日

一、定义

本原实体是《新理论物理学》对不可再分、构成一切组合物质体的最小物质实体所作的上位规定。

本原实体不是空间、场或关系,而是宇宙物质的最基础实体组分。其他物质体均由本原实体通过相互作用、自组织和层级组合形成。

二、概念引入

引入“本原实体”,是为了把“不可再分的理论物质起点”与现代物理学中已有的具体粒子名称区分开来。历史上的“原子”概念曾具有“不可再分”含义,但现代原子已被认识为具有内部结构;本理论因此不直接沿用“原子”指称其最小实体,而另设“本原实体”作为概念层级。

该名称是一项理论定义,不表示其现实存在已经获得实验确认,也不预先等同于电子、正电子、夸克或其他现代粒子。

三、二元本原公设

本理论规定,本原实体有且仅有两类:

若以基本电量绝对值 q0>0 表示,则可写为:

q+=+q0,q=q0,|q+|=|q|

本理论进一步把两类本原实体的数量一一对应、各自无限作为公设性规定。上述规定仍需形成严格数学模型、经验对应与可证伪判据。

四、与组合物质体的关系

本原实体以确定而一致的电性特性存在,并通过相互吸引、相互排斥及自组织形成不同组分、结构和层级的组合物质体。

本原实体 → 最小组合物质体 → 多层组合物质体 → 天体与天体系

具体组合物质体可以生成、变化、解组和重组;本理论把本原实体规定为这些变化中持续参与重新组合的基础组分。

五、术语边界

  • “本原实体”是上位概念;“正单元电荷”和“负单元电荷”是其两类具体名称。
  • “不可再分”是本理论的公设性规定,不是当前经验科学已经确认的事实。
  • 本原实体不等同于电场;电场是本原实体电性作用的空间呈现。
  • 本原实体与现代粒子概念之间的对应或差异,属于待论证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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